案例丨华商东莞启明团队办理一起开设赌场案量刑从“五年三个月”降至“二年六个月”,涉案金额完全被采纳

发表时间:2026-07-09

近日,由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启明团队辩护的王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随着刑期执行完毕,当事人王某已重获自由。回顾该案辩护历程,启明团队在法院阶段介入后精准锁定涉案金额认定与主从犯地位两大核心问题,提出的涉案金额完全被采纳,成功将量刑自五年三个月有期徒刑降至二年六个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紧扣金额认定,突破“情节严重”基准线

本案中,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王某收取赌资385200元,已达“情节严重”标准(30万元以上),建议量刑五年三个月。


谢华东律师介入后,将涉案金额的精准核算作为首要突破口,花费大量时间精力逐笔核对王某与下家李某之间长达一年的微信转账记录。经核对发现,二人交易中存在多笔借款、还款、日常红包等与赌博无关的资金往来。下家李某虽已标记出45笔合计170758元非赌资转账,但仍有6笔合计41992.28元经王某明确标记为借款、烟钱等往来款而未被扣除。谢华东律师依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据理力争,坚持向法庭提出该部分金额应予剔除。最终法庭全面采纳我方意见,认定王某赌资数额应为299527.6元,恰好未达“情节严重”的30万元门槛。这一金额认定的核减,直接改变了量刑基准,是刑期大幅缩减的关键法律基础。


论证从犯地位,依法减轻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认定上,谢华东律师结合在案证据明确指出,王某仅系收取下家投注后转交上家,从中仅获取少量抽水,并非赌场组织者或管理者,在整体犯罪链条中仅处于次要、辅助地位,依法应认定为从犯。该意见最终也被法庭采纳,成为从轻处罚的另一重要依据。


此外,王某当庭认罪认罚、家属积极退赃等情节亦被纳入从宽考量。公诉机关当庭将量刑建议由五年三个月调整为二年六个月,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刑期至2026年6月12日届满。日前,王某已正式结束羁押生活。


本案的辩护实践充分表明,在犯罪事实基本清晰的情况下,涉案金额的精准核算往往能够对量刑产生决定性影响。辩护律师通过对数百笔交易记录的逐笔比对,从细节处发现核减空间,最终影响量刑区间,体现了律师刑事辩护在事实与证据审查层面的专业价值。


启明团队介绍


    谢华东

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教师,软件工程师,现为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万江行政调解专家、大朗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东莞市信息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委员、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福建商会大朗分会理事,华南农业大学(东莞)校友会理事。联系电话:18825175725(微信同号)


    上官淑玲

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团队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等,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处理合同审查、劳动用工等企业合规事宜。


    李玟慧

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


    卢渭城

实习律师,本科毕业于深圳大学。曾在法院就职,办理过人身损害、涉外民商事、公司股权及股东资格等类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