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启明团队的谢华东律师、上官淑玲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经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定性错误”的核心观点,将案件罪名从“非法经营罪”变更为“虚假广告罪”,当事人刑期从一审判决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缓刑三年,并相应调减了罚金。该案实现了辩护的重大突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案情回顾:一审认定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本案一审阶段,广东省肇庆市某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通过运营刷单平台,组织“刷手”为电商平台商户进行虚假交易、撰写虚假好评,帮助商户提升商品销量与排名,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谢华东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及一审庭审阶段即坚持“定性错误”的辩护思路,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应认定为虚假广告罪。一审法院未采纳该意见,团队继续受托代理二审上诉。
二、二审辩护核心:定性、违法所得、单位犯罪、主从犯
在二审阶段,谢华东律师与上官淑玲律师围绕案件定罪与量刑问题,系统阐述了以下辩护观点:
1.定性错误:应认定为虚假广告罪,而非非法经营罪。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所规制的是为诽谤、敲诈勒索等犯罪提供传播虚假信息手段、平台的行为。而本案刷单行为系通过虚构交易与好评误导消费者,属于商业推广与虚假宣传,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不应适用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条款。
2.违法所得认定缺乏充足证据。 一审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若按完整收支计算,平台实际呈亏损状态,认定当事人获利的证据不足,应当遵循“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3.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涉案行为系以公司名义实施,公司成立之初并非以犯罪为目的,违法所得归公司支配,依法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4.当事人应认定为从犯。 其仅负责运营平台,平台开发、技术维护、所有权均由主犯掌握,当事人对主犯具有高度依附性,所起作用次要、辅助,应认定为从犯。
三、二审判决:全面采纳定性意见,改判虚假广告罪并适用缓刑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全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定性的核心意见。二审判决明确指出:
“关于本案的定性问题。经查,本案应定性为虚假广告罪而非非法经营罪。……本案中,涉案的平台是通过帮网店商家找刷手在网店发布关于产品的好评,相当于利用好评对网店商品质量和网店的信用等级进行虚假宣传,从而向社会公众展示虚假的认可度,进而误导消费者,达到商业推广的目的。因此,上述平台的作用符合利用广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行为的本质以及相关法律对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的构成要件。……上诉人及各辩护人认为本案应认定为虚假广告罪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理据充分。”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对当事人的定罪量刑部分,改判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相较一审判决,刑期大幅缩减,当事人得以回归家庭与社会。
四、案件意义:刷单炒信案件定性纠偏的典型案例
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司法机关对于刷单行为的法律适用逐渐从早期的扩张解释回归到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本案的成功改判,对于同类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启明团队充分发挥了在刑事辩护、特别是经济犯罪与网络犯罪领域的专业能力,准确把握了法律适用的边界与司法政策的变化,最终实现了辩护目标。
启明团队将继续秉持专业、敬业、勤业的理念,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刑事法律服务。
启明团队介绍
谢华东
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读硕士
谢华东律师系东莞市律师协会信息化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成为中国执业律师之前,曾就职于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大数据开发工程师,具有5年大数据开发工程师经验,写过数十万行工业级生产代码。入选律新社《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4):数据合规领域》律师名录,考取了1BM认证数据库管理员C2090-610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2024年参加广州数据交易所举办的课程并获得数据资产管理师证书、2024年参加培训并考试获得EXIN DPO(Data Protection Officer)(欧盟数据保护官)和EXINDP0-PIPL(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数据保护官)双认证,系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万江行政调解专家、大朗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华南农业大学(东莞)校友会理事、东莞市福建商会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福建商会大朗分会理事。
上官淑玲
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团队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等,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处理合同审查、劳动用工等企业合规事宜。
李玟慧
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
卢渭城
律师助理,本科毕业于深圳大学。曾在法院就职,办理过人身损害、涉外民商事、公司股权及股东资格等类型案件。